針對AI專利申請所延伸的議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想廣徵公眾意見及看法,以評估是否需要進一步的審查指南來促進人工智慧發明專利的可靠性和可預測性。隨著導入AI的系統變得更加複雜和富有創造性,將不可避免地產生新的問題,使得法院和立法者必須解決機器創造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目前,美國現行的專利制度,以獲得專利發明必須是人類智慧的產物。在這種情況下,現行的法律可保持不變嗎?未來,必須檢視專利審查政策是否需要新形式的智財權保護。
書面意見日期:在2019年10月11日之前收到。
意見信箱:AIPartnership@uspto.gov
美國專利局提出12個有關AI發明專利的問題:
1、利用AI技術的發明以及AI開發的發明被稱為「人工智慧發明」。所以AI inventions的要素是什麼?
舉個例子,建置資料庫結構是要解決問題,包括:基於數據的演算法訓練過程、演算法本身、設定數據會影響結果之原則和權重等等。
2、自然人(natural person)到底須對AI發明做出怎樣的貢獻,才適格成為發明人?
例如,演算法設計或比重加權調整,構建運行算法的數據;又例如,基於數據設計演算法並得出結果。
3、針對現行的專利法和有關發明人的規定,要修改嗎?若是,發明的貢獻者並非是個人類(也可能是個公司、NGO等)。
4、自然人以外的實體,或是自然人將專利轉讓給的公司,是否應該擁有人工智慧發明專利?
例如:A公司使用谷歌的TPU訓練AI,並創造新發明,那麼谷歌AI有沒有發明成份在內?
5、對於AI發明專利的適格性(patent eligibility),需要考量那些特殊規定?
6、揭露AI發明是否需要考量那些特殊規定?
例如,現在通常要求充分公開算法,在詳略尺度上需要做哪些要求?特別是,含有大量隱藏層的深度學習系統,其中權重在學習和訓練期間沒有人為干預的過程。
7、AI發明專利申請如何符合可實施性要求(enablement requirement),特別是,針對某些AI系統的不可預測性。
8、AI會影響人類技能到何種程度及如何影響?
例如:如何衡量AI會影響人類技能。
9、AI發明與先前技術(prior art)的考慮因素?
10、AI發明是否需要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例如對數據的保護。
11、還有哪些與AI發明專利相關的其他問題需要考慮?
12、是否有其他專利代理機構的相關策略或做法,可以幫助美國商標專利局了解相關的AI發明專利的政策和做法?
(738字;圖1)
參考資料:
Request for Comments on Patenting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ventions. Federal Registry, 2019/8/27.